來源:北京金融律師 網址:http://www.juhngle.com/ 時間:2021-12-13 17:12:10
合同簽訂后,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。無效合同自始至終都是無效的,不受法律保護。因此,在發生合同糾紛時,合同效力的認定至關重要,那么如何區分合同效力與產權效力呢?
一、如何區分合同效力和物權效力
簽訂的合同,當事人有相應行為能力,是真實意思表示,不違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,合同就有效。而物權的效力,依據物的類型而定,不動產物權的設立以登記為準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第一百四十三條 【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】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:
(一)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實;
(三)不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,不違背公序良俗。
第二百零九條 【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】不動產物權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,經依法登記,發生效力;未經登記,不發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,所有權可以不登記。
第二百二十四條 【動產交付的效力】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,自交付時發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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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合同無效的處理及后果
1、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。合同部分無效,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。
2、合同無效、被撤銷或者終止的,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。
3、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,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,應當予以返還;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,應當折價補償。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,雙方都有過錯的,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4、當事人惡意串通,損害國家、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,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、第三人。
通過以上分析,我們知道,根據《民法典》的規定,只要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,合同就有效,這是真實意思表示,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強制性規定。物權的效力取決于客體的類型,物權的效力以登記為準。